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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哲顛覆國家政權罪一審判五年刑期

李明哲顛覆國家政權罪一審判五年刑期

【Now新聞台】台灣的民進黨前黨工李明哲因顛覆國家政權罪,被大陸法院判處五年刑期,剝奪政治權利兩年,李明哲當庭表示不會上訴。

李明哲今年三月經澳門進入大陸後,被國安當局帶走及拘捕,九月時在庭上認罪。

湖南省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今早判處李明哲五年刑期,剝奪政治權利兩年,據報他在宣判後表現平靜。

起訴書指李明哲2012年開始,擔任由彭宇華成立的「圍觀中國」等幾個QQ群組管理員和群主,拉攏數十名境內外反中國政府和社會主義制度的人加入,「插手、炒作」大陸發生的熱點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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