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內地的地溝油問題猖獗多年,估計每年有三百萬噸地溝油流入市面,不少著名食肆曾被揭與地溝油扯上關係。為加強打擊地溝油事件,當局針對地溝油的量刑標準,最高可判死刑。
台灣去年發生食用油造假事件,引起很大爭議。生產商大統在生產的油品內,混摻廉價棉籽油和色素銅葉綠素,冒充橄欖油等高價油品出售。事後當局加強抽查食用油生產商。
不過,將回收的廢棄餿水加工成為地溝油,過去在台灣很少發生。有當地媒體更指,未料大陸的地溝油問題會傳至台灣。地溝油問題在大陸更為嚴重,北京傳統烤鴨店全聚德亦曾與地溝油扯上關係。
不法商人在2004至11年間,在全聚德多間分店收集用過的廢棄油和鴨油,再製作成為地溝油,之後賣出圖利。事後全聚德為監管不力致歉。
而在去年,江蘇法院審理一宗特大地溝油案。負責人王成奎被判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名成立,判處無期徒刑。涉及的康潤食品,以禽畜的皮及內臟等廢棄物,以及將各類非食品原料提煉出來的油,加工為食用油。
黑心食油其後再被銷售至安徽、四川、重慶、北京等地,超過一百個食品加工企業及糧油店,涉及六千多萬人民幣。
為加強打擊地溝油,最高人民法院及檢察院聯同公安部在12年,列出七種地溝油犯罪量刑標準,最高可判死刑。去年五月,兩院再頒布關於危害食品安全案件的法律解釋,明確將利用地溝油加工食用油納入刑法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