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首次有上市公司因資料失實而向小股東賠償,雖然回購價較公司的招股價低,但市場人士認為,可以接納方案。有分析認為,今次是證監會規管市場活動的一個勝利。
洪良國際小股東套現有望,回購價相當於兩年多前停牌前作價,較招股有百分之4折讓,若小股東看招股書後,因為失實資料,決定認購及持有股份的話,接受回購價就等於蝕錢收場。
有分析員建議投資者,都是套現為上策。有分析認為,回購價低過招股價不合理,但今次洪良願意向所有小股東賠償,算是監管機構的小勝利。
洪良在09年底上市,上市三個月左右被證監會勒令停牌,並且迅速凍結資金,調查發現其招股書內容失實,包括誇大盈利數字,而銀行存款亦有出入,早前證監會撤銷洪良保薦人兆豐資本的保薦人牌照,並罰款4200萬元,是歷來最大額的罰款。
另外,證監會撤銷負責洪良上市保薦人工作的兆豐資本前董事總經理康曉龍的代表牌照,斥責他沒有履行作為保薦人的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