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比亞迪對於媒體報道發澄清通告。
比亞迪表示,對媒體報道內容進行了核實及確認,澄清李娟及網傳的「陳振宇」,並非集團在職或離職員工,同時比亞迪及子公司上海比亞迪電動車印章,並未出借予李娟或遺失,李娟以比亞迪及上海比亞迪名義簽署的合同所用的印章為偽造。
李娟冒用比亞迪員工身份,及以偽造印章簽合同,已涉嫌犯罪,比亞迪已就事項向警方報案,警方已介入調查,目前李娟已被警方採取強制措施。
比亞迪指,李娟的行為對比亞迪的聲譽構成較大的傷害,集團是受害者。
近日有媒體報道指,近日有人成立廣告公司,冒用比亞迪公司印章,並稱負責比亞迪與英超球隊阿仙奴間的廣告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