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證監會指,邱達根及邱達偉涉嫌虧空及不當經營遠東控股國際。
證監會向法庭尋求對遠東前董事總經理兼行政總裁邱達根、前非執董邱達偉及財務總監呂鴻光,作出取消資格令。
事源遠東於2007年,將合共6100萬元由集團戶口轉至當時任主席的邱達根個人銀行帳戶,據稱是用作代表遠東認購首次公開招股(IPO)的股份。
證監會認為,邱達根未有就有關轉帳取得董事會事先批准,並未有確保轉帳未被動用,而約5920萬元餘款亦未及時退還予遠東。
另外,邱達根亦促使遠東在公司年報將6100萬元款項,披露為向主席提供貸款,但實際用途是作IPO認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