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分析指,今次商標爭奪戰的官司,最終會和解收場,因為深圳唯冠的目的,只是想在蘋果身上,拿到更多的賠償金。
iPad商標糾紛的始末,要回說一間叫唯冠國際控股有限公司的香港上市公司,在兩岸三地,以至英美都有子公司,當中就包括案中關鍵的深圳唯冠和台灣唯冠。
唯冠國際曾經是全球四大顯示器生產商之一,但已經破產。早在二千至2001年,唯冠國際多家子公司,在31個地區,註冊了十個iPad商標,包括內地的兩個商標,推出過一款叫iPad的電腦產品。
2009年,蘋果透過中間人,向台灣唯冠收購在多個地區的iPad商標使用權。2010年,蘋果推出平板電腦iPad。這個時候,深圳唯冠表示,它才是iPad在內地的商標持有人,要求蘋果停止侵權並賠償。但蘋果就認為,當年的交易,已經包括內地的商標使用權。
外界擔心,若果蘋果若輸了官司,可能影響iPad的生產和銷售。有分析就認為法庭考慮到公眾利益,未必會禁售。
另一個因素是,深圳唯冠欠銀行2.4億美元貸款,又被供應商、經銷商、員工追債。興訟的目的只是想拿更多賠償,而蘋果絕對有能力賠償。
蘋果似乎亦無受官司影響iPad,公司宣布下星期三,在三藩市舉行發布會,相信是推出第三代iPad,是蘋果創辦人喬布斯逝世後,首次推出新一代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