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與深圳唯冠,就iPad商標在內地擁有權誰屬的訴訟,在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結束,但判決結果要等另行公布。這宗案件備受關注,吸引了五十多家中外傳媒到場採訪。
蘋果與深圳唯冠,就蘋果iPad商標的訴訟,在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開庭, 一早吸引到數十名民眾,到法院門外,等候入庭聽審。
蘋果及深圳唯冠各自派出律師出席聆訊,在庭上,蘋果的律師認為,法院在一審判決出現錯誤,因為法院只是單憑書面合同寫了台灣唯冠為賣方,就指它不能夠代表深圳唯冠出售iPad商標,是沒有考慮交易的背景。
蘋果指,雙方達成協議前,深圳唯冠多次參與重要談判,而在談判初期雙方透過電郵往來,唯冠代表袁輝是深圳唯冠員工,他所用的電郵地址,亦屬於深圳唯冠。
蘋果又提供一名證人上庭,證明蘋果的談判對象,一直是唯冠集團,而並非僅代表台灣一方。
不過,深圳唯冠律師就指出,參與談判的袁輝只是因為英文好,由深圳公司借用至台灣公司幫手,他本身並不代表唯冠深圳,又認為一切應該以書面合同為準。
重申商標轉讓合同只對台灣唯冠有約束力,它亦不能代表深圳唯冠,出售內地的iPad商標權。
法院審理結束,深圳唯冠代表律師馬東曉表示,非常有信心勝訴。
不過雙方的律師在庭上都指,會再諮詢委託人,是否願意和解。
蘋果與深圳唯冠有關商標轉的談判,由10年4月開始,但就一直都未能夠達成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