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與深圳唯冠,就iPad商標在內地擁有權的訴訟,今日在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開庭,預料會作出終審判決。
蘋果與深圳唯冠,就蘋果iPad商標的訴訟,在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開庭,一早吸引數十名民眾到法院門外,等候入庭聽審。
雙方各自派出律師出席聆訊,在庭上蘋果的律師認為,法院在一審判決中,只是以賣方是台灣唯冠為理由,不代表深圳唯冠出售iPad商標,而作出判決,是錯誤的做法,並沒有考慮交易的背景;又指出,深圳唯冠是鍵談判中,都有參予,而參予談判的唯冠代表,在電郵往來中,所用的電郵地址,就正正屬於深玔唯冠。
蘋果又提供一名證人上庭,指證當日在交易談判中,參予的是唯冠集團代表,而並非單單代表台灣一方。不過深圳唯冠律師指出,商標轉讓合同,多次經公證行認證,核實買賣雙方身分,質疑蘋果如果認為,要在深圳唯冠或唯冠集團買到商標,為何不列明,重申合同只對台灣唯冠有約束力,不能代表深圳唯冠,出售內地的iPad商標權。
今次法院將就案件的一審判決,作最後裁決,若繼續判蘋果敗訴,意味蘋果在內地,銷售平板電腦iPad,會面對侵權及下架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