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高等法院裁定,安永會計師事務所,須要按證監會要求,交出曾經申請上市的「標準水務」的審計底稿。
2012年,證監會要求安永交出「標準水務」的審計底稿,但安永拒絕交出底稿。於是證監入稟高等法院,要求安永交出客戶文件。
安永會計師事務所發表聲明,指會對判決作出審慎的研究以及考慮,才決定是否提出上訴。安永強調,會繼續與本港及內地的監管機構合作。
證監表示,曾多次要求安永交出標準水務的審計文件,但安永指有關資料在內地的聯營公司安永華明手上,而安永華明則以資料涉及國家機密為理由,拒絕交出文件。
標準水務在2009年曾申請在港上市,但其後核數師安永、保薦人摩根大通先後辭任,令上市計劃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