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立法會討論修訂婚姻條例,容許變性人以新的性別註冊結婚。有議員批評政府只作出低技術修訂,無法保障跨性別人士的權利。
終審法院去年裁定變性人W享有婚姻權,並要求政府修訂婚姻條例。
政府向立法會提交婚姻條例的修訂草案,容許完成整套變性手術的人士,憑新性別的身分證明文件註冊結婚,除非婚姻登記官對申請人性別有合理懷疑,否則毋須提交醫學證明。
有議員批評,政府未有就相關修訂諮詢公眾及平機會,修訂流於表面。黎棟國多次強調,政府已成立跨部門工作小組,研究有關性別認同的爭議及改革建議,但牽涉甚廣,應與現時婚姻條例修訂分開處埋。
政府表示,終審法院頒令暫緩執行裁決至今年7月,即使屆時未能通過婚姻條例的修訂,變性人仍能依據終院的裁決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