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一名15歲青年偷巴士駕駛被判12個月感化令。裁判官說,喜歡巴士也不可以超越法律界線。
爲了一圓巴士夢,最終付出代價。15歲被告早前已承認未獲授權而取用運輸工具等九項控罪,由囚車押到沙田裁判法院聽判決。
辯方求情時說,被告是巴士迷,平時喜歡拍攝巴士、打遊戲機學駕駛巴士,太喜歡巴士才犯案,也無考慮到嚴重性,已感到非常後悔,還柙三星期亦已深刻體會教訓,希望判處感化,讓他繼續學業。
主任裁判官馬漢璋說,被告喜歡巴士但不能超越法律界線,雖然事發在凌晨,但他無車牌,亦無受過正規訓練,對自己及其他人都有風險。
裁判官說,被告喜歡駕駛巴士可以打機,真正駕駛巴士要等到18歲再考牌,考慮到被告年紀輕及認罪,還柙期間亦感受到失去自由的滋味,判12個月感化令。
去年6月,被告用聲稱拾獲的車匙及九巴司機制服,在港鐵大圍站公共交通交匯處偷走一輛雙層巴士,載著一名16歲朋友在區内駕駛20分鐘,其間被巴士司機發現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