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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士司機棄乘客行李到明渠判監十周

的士司機棄乘客行李到明渠判監十周

一名的士司機因車資問題與乘客爭執,將對方的行李掉入天水圍一條明渠,被判入獄十星期。

34歲的被告馮劍威,在庭上承認一項盜竊罪。辯方律師求情時指,被告無盜竊紀錄,今次只是品格上失誤,但裁判官反駁並非求情理由,指被告破壞香港聲譽,要判處阻嚇性刑罰。

事發在上月20日,被告由機場接載兩名內地乘客到落馬州口岸,乘客因為無足夠港幣,想以人民幣付車費,雙方在匯率問題發生爭執。被告其後將車上乘客的行李載走,掉入天水圍一條明渠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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