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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機構統籌海濱規劃或成立

法定機構統籌海濱規劃或成立

在立法會海濱規劃事宜小組委員會上,發展局指,部份海濱土地業權由私人擁有,政府會積極研究用公私營合作的模式,發展海濱長廊。

發展局常任秘書長周達明表示,發展海濱長廊有很多方式可考慮,如換地、收地或開放部份路段予公眾,所以要考慮優劣處作出決定。

立法會海濱事務委員會未來一年,會就成立法定機構統籌海濱發展草擬框架。周達明指,政府會參考委員會提交的報告後,若最終決定成立法定機構,會由下屆特區政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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