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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湯顯明專責委員會無權傳召證人

調查湯顯明專責委員會無權傳召證人

工黨何秀蘭和公民黨郭榮鏗星期三將首次以呈請方式,成立專責委員會,跟進湯顯明涉嫌濫用公帑事件。委員會只要二十名議員同意就可以成立,但沒有特權保護。

湯顯明涉嫌濫用公帑事件,分別由政府成立的委員會及立法會帳目委員會跟進。

不過,工黨何秀蘭和公民黨郭榮鏗認為力度不足,周三會引用議事規則第二十條,以呈請方式成立專責委員會跟進,是回歸以來首次。

議事規則訂明,議員可以向立法會主席提交呈請書,並在立法會大會上宣讀,連呈請人在內如得到不少於二十名議員起立,立法會就要成立專責委員會處理有關事項。

不過,這個專責委員會並不受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保護,即是說,沒有傳召證人的權利。他們希望有關人士明白市民的關注,配合委員會工作。

至於委員會具體負責的範疇就有待確實。他們認為,立法會首次以此形式成立專責委員會,具體的運作仍是「摸著石頭過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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