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法院繼續審理麥齊光案 區域法院繼續審理麥齊光案 2013年5月3日 12:35 區域法院繼續審理前發展局局長麥齊光,與路政署助理署長曾景文涉嫌以互租單位騙取租津案。 麥齊光繼續出庭應訊。控方傳召前詮敍科行政主任劉瑞繽作供。她當年負責麥齊光和曾景文的租津的申請,指出如果申請人所屬部門已確認資料,包括已聲明沒有財務利益,她不會特別向土地註冊處進行查冊。代表麥齊光的資深大律師郭棟明指出,當年的申請指引或公務員事務守則,都沒有介定何為「財務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