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0
記者直擊|黃之鋒承認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 判囚10年

記者直擊|黃之鋒承認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 判囚10年

抱歉,我們並不支援你正使用的瀏覽器。
為達至最佳瀏覽效果,請更新至最新的瀏覽器版本。
如有問題,歡迎電郵至 pccwmediaiapps@pccw.com 查詢。
廣告
 
記者直擊|黃之鋒承認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 判囚10年

【Now新聞台】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承認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判囚10年。本台記者梁潔瀅上午約11時在高等法院外報道,法官在判刑時裁定黃之鋒及前香港眾志主席羅冠聰是案中主腦,指他們串謀請求境外勢力對中國內地或香港實施制裁等敵對行動,量刑起點為13年。

根據國安法,勾結外國勢力罪量刑分兩級,若被裁定屬「罪行重大」可被判囚10年以上,甚至終身監禁;若情節較輕,可判囚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黃之鋒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件是繼黎智英案後,本港第二宗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件,前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早前就此控罪被判處15年監禁。

黃之鋒自2020年入獄,正就47人案服刑,原定明年1月出獄。法官指,今次判刑不會額外加刑,亦因應黃之鋒早前認罪而減刑3年,因此總刑期為10年,其中兩個月零兩日的刑期會與之前47人案同期執行。

  1.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