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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一間清潔公司的兩名時任高層涉嫌就採購車輛及車輛維修服務收賄逾7500萬元提堂。
案件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54歲被告封志宏是清潔公司莊臣時任董事及母公司的時任行政總裁,57歲被告李細亮是時任總經理。
廉政公署指,案發於2024年11月至今年1月,莊臣向一間供應商購買多批清潔車輛,並定期使用該供應商所提供的車輛維修保養服務,費用逾1.6億元。
當時封志宏負責監督莊臣的業務,包括分判合約、採購訂單及發放款項,李細亮受封志宏直接監督,他們被控一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控罪指他們涉嫌串謀從該供應商東主等人接受賄款逾7500萬元,作為在與莊臣有關的業務上對供應商予以優待的報酬。
廉署正繼續調查案件,不排除會有進一步檢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