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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港獨組織「香港民主建國聯盟」兩名成員早前承認串謀分裂國家罪,法官批評他們賣國求榮,屬於積極參與者,分別判監3年及3年2個月。
兩名被告是27歲的陳泰森及25歲的伍始東,由囚車押送到區域法院,他們今年7月承認串謀分裂國家罪。
案情指,兩人身在港獨組織「香港民主建國聯盟」的多個通訊群組中,陳泰森承認有份撰寫黨章和設計黨徽,以及起草提案,要求美國政府制裁香港官員。伍始東則被發現在群組中提議在香港獨立後,取締香港傳媒機構和處死港府高官。
分裂國家罪刑期分三級,首要分子判10年至終身,積極參與者判3至10年,其他參與者判3年以下。
法官練錦鴻判刑指,「建國聯」透過網上宣傳,企圖實現港獨,兩名被告屬於積極參與者,有全盤計劃跟隨建國聯的理念,提出建議和參與討論,雖然不成功,但仍構成實際參與。
法官引述陳泰森向警方供稱,是為獲取加拿大政治庇護加入「建國聯」,批評他是為自己利益而對國家不利,是賣國求榮;他去年5月退出建國聯群組是為其他成員安全,並非覺悟自動放棄犯罪;他在犯煽動罪後再犯案,不會額外減刑。
至於伍始東雖然在群組發言不多,但若姑息可能會一發不可收拾,令香港重現亂狀,又指若他只是出於好奇加入「建國聯」,就不會在家中被搜獲19面港獨、藏獨和疆獨等旗幟。
法官又指,雖然兩名被告患自閉症,但不影響他們對事物理解,他們身為成年人知悉行為犯法,認罪是唯一減刑因素,判陳泰森監禁3年2個月,伍始東判監3年。
同案另一名案發時未成年被告、去年12月判監3年半、建國聯的創立人姜嘉偉仍然潛逃海外遭國安處通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