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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討論改革醫委會草案 盧寵茂稱不會就研訊整體時限設指標

立法會討論改革醫委會草案 盧寵茂稱不會就研訊整體時限設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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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討論改革醫委會草案 盧寵茂稱不會就研訊整體時限設指標

【Now新聞台】立法會討論改革醫委會的條例草案,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表示,不會就醫委會紀律研訊的整體時限設指標,但會監察行政程序所需時間。

政府修訂醫生註冊條例草案,改革醫委會組成方式和處理申訴和聆訊的機制,期望縮短醫委會紀律研訊所需時間。

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在立法會法案委員會上稱,政府目標是減省研訊行政程序時間,不是制訂研訊總體需時目標。

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表示,不會就醫委會紀律研訊的整體時限設指標,但會監察行政程序所需時間。

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我們不會要求醫委會給一個總體研訊時間,即是任何一宗案件最多兩年、三年、五年內一定要完成,確實有些很複雜的個案,尤其可能牽涉刑事罪行,死因裁判庭的研訊要等這方面出結果,醫委會才能做研訊,我們定時間指標主要是就各個特別是行政方面的細節。」

草案亦賦權醫委會秘書委任調查員協助調查申訴,有議員關注調查員的資歷和培訓。

立法會議員(選舉委員會)陳凱欣關注調查員的資歷和培訓。

立法會議員(選舉委員會)陳凱欣:「如何讓調查員有質素,可以在合適時間調查到相關的事,投訴醫生可以關於很多事,警察查案都是,古靈精怪的案很多,他都要經過培訓,經過學堂,難道不用培訓?下次出來查銀行,我才培訓你如何查商業罪案,查電腦才培訓你,不是這樣的,對不對?」

盧寵茂:「甚麼個案適合退休警察或護士,這不是我們畫框給它,即是『畫地為牢』,對醫委會運作、醫務調查組運作不利。」

盧寵茂指過去兩年醫委會收到逾1100宗投訴,只有7%個案展開研訊,其餘都與專業失當無關或無足夠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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