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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注病人權益組織建議病人與家屬事先溝通 設機制處理爭議

關注病人權益組織建議病人與家屬事先溝通 設機制處理爭議

【Now新聞台】有關注病人權益的組織擔心,有病人家屬會反對執行「預設醫療指示」,呼籲局方設立機制處理爭議。有急症科醫生就稱,會跟進法律文件尊重病人意願。

當生命走到盡頭,有人會選擇坦然面對,訂立「預設醫療指示」表明拒絕維生治療。有關注病人權益的組織擔心在執行指示時,病人家屬會提出爭議,建議訂立指示時安排輔導人員,協助病人與家屬事先溝通,並設立機制處理爭議。

社區組織協會幹事彭鴻昌:「會否有些程序讓家屬提出反對,例如醫院都有道德委員會,會否在那邊都需要處理家屬提出的爭議?尤其是有家屬會提出到病人意願可能有轉變,他提出的理據是否充分?能否顯示病人已經不同意之前訂立的指示?」

醫管局稱,如果病人改變心意,已口頭表達想撤銷指示,但救治時見證人場不在,醫護人員都會依照原本有效的預設指示不為他治療。有急症科醫生認為有明確的法律為依歸。

急症科專科醫生楊小鳴:「家人意見十分反對,(醫生)明確知道病人意願實在不想有急救,我們亦都要尊重病人的意願,因為這是條例生效下,醫護人員要負的責任,因為這是法律文件,我們都需要跟從。」

條例亦列明如果醫護人員真誠而合理地相信病人持有有效的「預設醫療指示」,而沒有為病人提供維生治療,可免卻民事、刑事或專業失當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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