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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報告:幼稚園雜費欠規管

審計報告:幼稚園雜費欠規管

審計報告指,幼稚園學券計劃下,部分幼稚園收取大額雜費欠缺規管。

報告指,部分參加學券計劃的幼稚園,收取的雜費包括冷氣費、書包及文具費等,每年一千至四千多元不等,而這些雜費收入,可以佔幼稚園相當於學費收入的兩成四至四成四。

審計署發現,由於幼稚園將雜費收入列入其他營運收入,所以毋須向教育局呈報,教育局因而無從查核雜費收取是否合理,而幼稚園概覽中,幼稚園亦只需披露學費及午膳費,不用公開雜費。

審計報告認為,教育局要制定更明確指引,規管幼稚園從其他方面賺取的利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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