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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宏福苑大火聽證會,委員會的專家證人作供指,大火中宏昌閣居民可逃生的時間實際上是零,建議日後禁止在大廈外牆使用可燃物料。各涉事方會在下月6日提交最後陳詞。
委員會委任的兩名理工大學教授以消防工程專家身份作供,其中一名專家江黎明指,最先起火的位置是宏昌閣104及105號,單位的光井因為該處很多可燃物料點燃後形成大火,火勢垂直向上蔓延,令單位玻璃窗碎裂,再燃燒單位內的物品。
江黎明將受災單位分為兩類,第一類單位面向內角,即是4及5號單位,客廳的窗被燒毀,單位嚴重受損;第二類單位不是面向內角,例如2及3號單位,損毀則較輕微。但他指,火勢10秒內由底層燒到最高層,兩類單位的側窗在大火中都很快破裂,即使單位本身無受大火波及,但濃煙都會攻入單位,短時間內煙霧蔓延令居民吸入有毒氣體身亡。
另一名專家指,宏福苑起火時出現煙囪效應,令火勢快速發展,嚴重程度史無前例,又指居民準備離開時逃生路線已被堵塞,根本無時間走。他形容大火是系統性失效引致,要從公共政策層面檢視,改變臨時工程的規管。
專家提出11項可即時實行的建議,包括不得用可燃材料同時覆蓋相鄰的大廈,以及禁止在大廈外牆和地下出入口對上使用可燃物料、大樓維修時有人住要加強監管。
委員會主席陸啟康舉例倫敦大廈大火,指當地法例改變令建築業界好大壓力。專家指,知悉禁止外牆使用可燃物料令建造成本增加約10倍,雖然做法不可以確保百分百安全,但仍要找出高風險的工程。
陸啟康表示已完成聽證階段,各涉事方會在下月6日提交最後陳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