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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發展局落實施政報告提出的「按實補價」先導計劃和較長租期租約安排。
「按實補價」先導計劃下月1日起接受申請,適用於全港所有非住宅發展的地契修訂及換地申請,容許地段業權人分期發展,毋須按規劃地積比率上限計算的最高樓面來補地價,改以首期發展的總樓面面積和業權人建議的選定用途按十足市價計算,但首期發展必須達到整體准許最高面積的六成,首期完成後的10年內,整幅土地不得賣散。
發展局同時推出靈活處理政府租約租期的安排,以短期租約出租的土地,地政總署可在相關政策局支持下,批出總租期不超過21年的較長期租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