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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繼續舉行聽證會,消防處處長楊恩健作供指,警方與消防通訊中心這周便會加30條電話線,又指屋宇署及消防大部分是硬性分工,但同意雙方要加強溝通。
楊恩健早上到展城館出席聽證會。被問到早在1996年嘉利大廈大火,當時成立的調查委員會已經曾建議改善警方及消防的通訊。楊恩健指去過去不同大火或是大型颱風都有收過大量救助電話,因此才發展了消防通訊中心,亦做了一些措施,希望盡快接收求助人電話,但今次見到有改善空間,這個星期會加30條電話線,2個月後會再加30條。
提到大維修的火警風險,消防處與其他部門的職權分工,他指消防處與屋宇署分工明確,有關發泡膠以及供工人出入的生口等,屋宇署本來就負責窗及阻燃物料,他們有法例,很清楚,會考慮結構、採光,工程元素,但消防不會考慮這些,若消防再管會重複角色。
執法方面,不能說涉及被動消防裝置消防就沒有角色,事實上兩個部門都有權力處理,屋宇署可以控告承辦商,但消防是否要「加埋去告」,他稱「我們不介意,但要兩個部門討論好分工」,若屋宇署認為消防做較合適,「我們不會吝嗇」,消防有需要便會使用權力。
被問到宏福苑消防承辦商中華發展,曾經85次向消防處提交消防裝置關閉通知書,令相關裝置停運大半年。楊恩健表示,從即日起,承辦商申請關閉消防裝置不止要通知消防處,更加要經過處方審批,寬限期為60日,希望藉此避免承辦商不必要地關閉消防裝置,處方正草擬修訂相關法例,預計下個月初提交到立法會,期望今年完成修例。
助理處長鄧榮華作供則指,自己在大火當日下午4時18分成為現場指揮官,期間大廈的消防栓及喉轆系統關閉只可以用消防水泵車,把街喉的水泵上高層,但泵車的壓力未必夠到20樓「勉強有效出到水」,人員要帶80公斤重的手提泵,在1米闊、漆黑一片的樓梯間行走,搬上10多層樓,形容不容易,但都克服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