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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食環署靈灰安置所8月1日起,由每年編配改為每月編配龕位,若市民中籤後放棄獲編配的龕位,6個月內不可為同一先人申請同一個靈灰安置所。
食環署助理署長(職系管理及發展)蔡家偉:「有些市民對於抽中的龕位,有機會不喜歡位置、座向,有些市民有選擇我們明白的,但如果這樣用了配額而他不要,會影響其他市民的權益。因為其他市民可能想抽籤某龕場,但因為他抽中了又不要,佔了一個位,在那個月浪費了那個位,所以我們不鼓勵這樣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