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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嶺高球場司法覆核案 環保署不服裁決上訴

粉嶺高球場司法覆核案 環保署不服裁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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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嶺高球場司法覆核案 環保署不服裁決上訴

【Now新聞台】政府計劃收回粉嶺高球場部分土地興建公屋,香港哥爾夫球會早前司法覆核勝訴,環保署不服上訴,在高等法院開始聆訊。

哥爾夫球會2023年7月入稟高等法院司法覆核,要求推翻環保署接納環評報告的決定。原訟庭前年12月裁定哥爾夫球會勝訴,下令發還環評報告重新諮詢公眾,環保署不服裁決提出上訴。

代表環保署的資深大律師袁國強指,環評條例2023年6月底哥爾夫球會提出覆核前,曾經修例指定面積超過50公頃的發展項目,才須具備獲批的環評報告,但高球場發展面積少於50公頃,不再是「指定項目」,環保署署長不再具有批准環評報告的法定權力,認為今次司法覆核流於學術討論,法庭應該駁回。

但代表哥爾夫球會的資深大律師余若海反駁,環保署官員曾確認高球場項目在環評條例修例前屬「指定項目」,修例後政府沒有放棄發展項目,更希望推翻原審法官判決,認為今次司法覆核不是純粹學術討論。

案件另一爭議是環保署長就環評報告獲取額外資料後,需否再次諮詢公眾。環保署一方認為不需要,因法例規定只須進行一次公眾諮詢;哥爾夫球會一方則指,法庭須考慮環評諮詢是否公平,若報告內容上有不足,不應為效率犧牲公眾參與。

原審法官在判決中指,環保署批准報告時附加多項條件,包括指發展藍圖修改後須再經署方批核,意味報告並非真正獲批。環保署一方不同意這個說法,認為施加條件只是一種保障,不等於若報告不符合附加條件,署長就不會批准。

哥爾夫球會一方反駁,附加條件猶如是邀請重新設計發展藍圖,同意原審法官指不可透過施加批准條件,避開報告本身的問題。

案件自哥爾夫球會申請司法覆核至今,已歷時超過兩年半,預計上訴聆訊需時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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