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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伴侶登記法案遭否決 管浩鳴促改設「契約伴侶」登記制

同性伴侶登記法案遭否決 管浩鳴促改設「契約伴侶」登記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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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伴侶登記法案遭否決 管浩鳴促改設「契約伴侶」登記制

【Now新聞台】同性伴侶關係登記法案早前在立法會被否決,立法會議員管浩鳴提出設立「契約伴侶」登記制度,向同居人士、上契關係等無血緣關係的人提供醫療指示等權利。他強調不一定只是同性,其他照顧者亦適用。

同性伴侶關係登記法案今年九月在立法會二讀時遭到大比數否決,當日投下反對票的立法會議員兼牧師管浩鳴建議,政府可以「契約伴侶」代替「同性伴侶」字眼訂立登記機制,容許新登記者安排醫療指示、身後事等權利,互托者不需要有血緣關係,亦毋須提供外國結婚證明,稍後會與政府商討。

立法會議員(選舉委員會)管浩鳴:「不只是同性伴侶,因為其實同居,甚至簡單點,如『契仔』、『契媽』、『契爺』等這些不是在現有法律框架下的照顧人士,在一個新的可能會出現條例中,希望能照顧這些不同關係,希望是等同差不多現在是親屬關係中附有的(權利)。當然在法律上會否涉及到有部分未必完全做到,希望大家能夠理解,盡量希望貼近是家屬,可幫其他人料理有關事情。」

就香港不承認海外同性婚姻,提出終極上訴而獲裁定部分勝訴的岑子杰認為,應該以法案形式處理同性伴侶關係相關的事宜,法案的名稱可以毋須提及同性,又指即使要以行政措施推行,相信都能改善他們權利,未來希望能諮詢他們意見及設立跨政府部門協調工作。

司法覆核申請人岑子杰:「『我們一定要是同性婚姻,一定要是伴侶這個名字』,同志的社會完全沒有這個聲音是要堅持。以行政措施一定牽涉很多部門,例如領取遺體是食環署,領取遺產要找銀行等、其他政府部門。如果每個部門都有不同資料要準備,用不同的標準,是很玩弄我們,亦要找一個政府部門牽頭宣傳告訴大家有甚麼行政措施改了,以及有甚麼方法可證明我們是契約伴侶、可以擁有甚麼權利。」

岑子杰又期望新一屆立法會議員上任後,能夠考慮與政府商討重啟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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