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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禁止「香港議會」及「香港民主建國聯盟」在港運作

政府禁止「香港議會」及「香港民主建國聯盟」在港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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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禁止「香港議會」及「香港民主建國聯盟」在港運作

【Now新聞台】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行使《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賦予的權力作出命令,禁止「香港議會」及「香港民主建國聯盟」在香港運作。

鄧炳強在憲報刊登禁止兩個組織在港運作的命令。保安局指,早前已按法例規定,分別向兩個組織發出書面通知,在期限前收到「香港議會」的回覆,但無收到「香港民主建國聯盟」的申述。

局方小心考慮相關資料後,合理地相信禁止兩個組織在港運作是維護國家安全所需,任何人以受禁組織幹事或成員身份行事、自稱自己是受禁組織的成員、參與他們組織的集會或向他們提供任何形式的援助,同屬犯罪,最高可處罰款100萬元及監禁14年,呼籲大眾不要以身試法,要與受禁組織劃清界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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