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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歲女為顛覆組織「香港議會」拍宣傳片 認煽動判囚1年

19歲女為顛覆組織「香港議會」拍宣傳片 認煽動判囚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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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歲女為顛覆組織「香港議會」拍宣傳片 認煽動判囚1年

【Now新聞台】一名19歲女子為顛覆組織「香港議會」拍宣傳片,承認維護國安條例下的煽動罪,判囚1年。

被告藍菲由囚車押送到西九龍裁判法院。案情指,她今年4至5月,在影片中呼籲人參與投票成立顛覆組織「香港議會」,早前承認煽動罪。被告前男友是因參選香港議會被警方國安處通緝的林千淦。

辯方引述背景報告指,她因對前男友的情感依賴,以及對法律無知而犯案,並呈上被告的親筆信,指她恐懼監禁,但會勇敢承擔責任,亦承諾出獄後會改變路向。

總裁判官蘇惠德判刑指,「香港議會」煽動本港居民反對中共主權,最終目的是推翻中共,取代特區政府,並將本港從中國分離,被告積極鼓勵他人參選,代表她贊成議會的意識形態,又指有照片顯示被告展示港獨標語,亦贊同本港、新疆等地出現迫害,認為這些內容雖然並非控罪的主要內容,但屬背景資料,反映被告思想與「香港議會」的目的一致。

法官指,片段在公共空間發布,幾個月內有超過91萬人次觀看,可見煽動內容影響力廣泛,但他接納辯方指被告某程度上是受林千淦影響,甚至操控。

裁判官以16個月為量刑起點,又指「香港議會」從海外向全球散播對中國的敵意,被告亦曾認可議會是海外政權,因此加刑2個月。

裁判官考慮被告及早認罪,給予全數3分1認罪扣減,被告總刑期為監禁1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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