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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門首長責任制|楊何蓓茵:若涉事人員請辭或退休企圖逃避 仍可扣退休金等處理

部門首長責任制|楊何蓓茵:若涉事人員請辭或退休企圖逃避 仍可扣退休金等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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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門首長責任制|楊何蓓茵:若涉事人員請辭或退休企圖逃避 仍可扣退休金等處理

【Now新聞台】施政報告提出增設部門首長責任制,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稱,若調查期間涉事人員請辭或退休企圖逃避,仍可扣起退休金等。她又指現時監警會已足夠處理警隊投訴,暫不需要修例在第二級調查中涵蓋。

新推出的部門首長責任制設有兩層調查機制處理公務員行為失當,第二級涉及嚴重問題,會由公務員敍用委員會處理。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稱,當發現重大問題時,局長可決定是否啟動調查,在獲得所屬司長同意後就可交由委員會跟進,對於如何分辨是屬於執行政策或政策制訂時問題,她稱相信不難區分。

楊何蓓茵:「到底是政策訂出來的時候,大家已經很多意見或只是執行上,例如那件事需要發牌方式做,只是發牌方面做得慢,其實不難區分。不過如果真的有些個案經過第二級的調查,公務員敍用委員會查出來,覺得部門有限制,限制於政策框架或其他資源,有其他的限制,同事要負責的份額不是這樣大,他都應該在報告中反映。如果不需要負責都需要直說,說了之後都交回政府,政府有內部方法處理。」

第二級機制不會涵蓋警隊,被問到會否造成不公,楊何蓓茵稱警隊工作與文職工作性質不同,監警會已經可以處理,未來亦不打算修例涵蓋。

楊何蓓茵:「監警會本身制度都足夠,我們認為對於處理警方、警隊的投訴或市民認為有問題地方,我們認為都足夠,所以不建議再重覆。以前沒有機制的狀況曾經試過有大事,就很多機構都來調查,只是查這件事都三、四個機構調查,那個部門就要應付這三、四個機構,沒有一個統一性,比較混亂及資源重疊。」

楊何蓓茵強調,若調查期間有涉事人員請辭或退休企圖逃避,機制仍有方法處理,包括扣起退休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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