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丫海難研訊,調查委員會代表律師石永泰結案陳詞,海泰號船員分工不清晰,作為僱主的港九小輪要負責;南丫四號船員不足,又沒有足夠訓練,反映港燈管理有問題。
至於海事處,發現南丫四號與圖則不符仍批出牌照,最終付出沉重代價。
調查委員會的代表律師石永泰首先作結案陳詞。他表示,兩艘肇事的船隻都沒做足瞭望工作。石永泰指出,海泰號沒有瞭望指引,船員不知道他們有相關責任,亦沒清晰的分工,認為身為僱主的港九小輪要負責。
南丫四號則不夠4名船員,不符合要求,又沒有船員幫忙瞭望。他們更加沒有受過雷達訓練,即使曾經向公司提出,但也得不到回應,反映港燈的制度不足。
石永泰又指,多名海事處人員在不同時間檢查過南丫四號,曾經有人員發現艘船少了一道水密門,但以為會有人裝回,所以並無指出問題。
石永泰說,如果不是少了一道水密門,南丫四號不會沉得那麼快,乘客就有更多時間逃生。石永泰表示,海事處即使發現艘船與圖則不符,仍批出了牌照,最終要付出沉重代價。
海難研訊進行了49日,傳召了過百名證人,結案陳詞預計明天會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