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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w新聞台】立法會否決同性伴侶關係登記條例草案,司法覆核申請人岑子杰希望政府用其他方式設立替代框架。有基本法委員會委員認為,政府應繼續與立法會商討如何履行法庭指示。
政府提出條例草案,目的是履行終審法院在岑子杰司法覆核案裁決中,設立承認同性伴侶關係替代框架的要求。
岑子杰認為立法會有權否決政府議案,法庭亦沒有要求立法會必須通過條例草案,但政府應嘗試用其他方式達到終審法院的要求,讓同性伴侶獲得平等的核心權利。
司法覆核申請人岑子杰:「如果這個框架做不到,那就拿出另一個。我其實一直有個建議,就是不要扣連外國的婚姻、外國的登記制度。你在香港本地登記,登記不牽涉家庭、婚姻等名字,然後給一些基本權利我們,其實這已符合終審法院要求,亦沒有冒犯一些維護家庭價值的人。」
基本法委員會委員兼立法會議員李浩然亦指,立法會否決草案並非反對法庭判決,政府應繼續與立法會商討,如何滿足終審法院的要求。
基本法委員會委員李浩然:「儘管今次(法案)被否決,但不等於法庭的指示和(設立替代框架的)責任完結,那仍然存在,所以我看應該要繼續努力完成法庭的指示。但我們看到整個立法過程,不論法案委員會討論過程或昨日大會,其實很多立法會議員不是反對法庭或反對政府履行法庭指示,而是一直大家很多討論,集中在會否有其他方案可以讓社會大眾、主流意見可以接受,同時符合法庭指示。」
李浩然認為政府若再提出替代框架,應與立法機關作進一步前期討論,並了解社會主流文化,判斷哪種立法形式較可接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