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歉,我們並不支援你正使用的瀏覽器。
為達至最佳瀏覽效果,請更新至最新的瀏覽器版本。
如有問題,歡迎電郵至 pccwmediaiapps@pccw.com 查詢。
為達至最佳瀏覽效果,請更新至最新的瀏覽器版本。
如有問題,歡迎電郵至 pccwmediaiapps@pccw.com 查詢。
廣告
【Now新聞台】運輸署12月22日起,實施新的車輛登記及領牌制度。
在新制度下,署方會向兩年或以上、未領牌車輛的登記車主發出通知書,要求他們三個月內,要為車輛領牌或拆毀車輛,或者將車輛永久送離香港後,向署方取消登記,否則會觸犯法例,首次定罪最高可判罰款一萬元,以及監禁三個月。
運輸署指,新例是希望從源頭解決不當棄置車輛問題,如個別車主有實際困難,未能在三個月內採取行動,可向運輸署申請豁免,署方會視乎個案再考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