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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頭圍塌樓承建商罪名成立

馬頭圍塌樓承建商罪名成立

2010年馬頭圍道塌樓事件,為樓下地舖進行裝修工程的承建商,被控違反建築物條例,罪名成立,押後判刑。

裁判官說,被告朱偉榮並非認可承建商,沒有找專業人士勘察,又沒有支撐地台,就自把自為將地舖的柱拆去,對工人構成危險。但裁判官亦同意專家指,樓宇已有四十多年樓齡,屋宇署曾多次發出修葺令,任何改動也有倒塌危險。

判被告罪名成立,押後至下個月六日,聽取感化官和社會服務令報告後再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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