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鬧得熱烘烘的水貨客問題,令本港部分地區出現奶粉荒。有議員提出將奶粉列為香港的法定儲備商品,到底甚麼是「儲備商品」?
所謂儲備商品,一般均是食物,存貨由政府管理,以應付突發的短期供應不足或其他緊急情況。
香港有一條《儲備商品條例》,在港英政府的年代訂立,過往曾把食米、凍肉及家禽列為儲備商品。直到2000年,政府將凍肉及家禽剔出儲備商品之列。
現時本港只剩下食米是唯一的法定儲備商品,政府訂下食米的儲備額必須足夠維持本港居民15日的食用量。供應商必須保留存貨紀錄,令政府可以隨時監察存貨量,並且向公眾公布,避免市場出現搶購行為。去年10月至12月期間,香港的食米儲量有一萬二千幾公噸。
條例同時亦規管食米的進出口,一般市民不可以隨意帶食米出境。任何人的個人行李內的食米,只可供自己食用或送禮。如果攜帶出境的數量超過15公斤,便要向工業貿易署申請出口許可證。
除了香港,不少國家或地區均有設立儲備商品。以北京為例,當地實行「社會必需品儲備制度」,將大豆、油、肉、蔬菜、嬰幼兒奶粉等18種生活必需品列為儲備。為了應付緊急情況,北京市政府後來把礦泉水、即食麵和蠟燭均列為儲備行列。當地政府表示,這些糧油儲備足夠北京百姓食用半年。
在尼日利亞,儲備商品曾發揮積極作用。當地政府把粟米、高粱和木薯粉列為儲備商品。五年前,尼日利亞食物價格飛漲,當地政府決定發放食品儲備,成功平抑物價。
要把一種食品列為法定儲備商品,需要考慮很多條件,除了貨源的穩定性,還有產品的質素。食品有源源不絕的供應當然能給予市民信心,但同時亦可能為供應商帶來額外負擔,甚至加重成本,令價格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