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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地涉貪案:各被告准以原有條件擔保

新地涉貪案:各被告准以原有條件擔保

新鴻基地產高層涉嫌貪污案件押後再審。

主控官申請,將案件押後至3月8日再提堂,各被告准以原有條件擔保外出,及不可接觸新證人名單上的72名證人,當中有31名是新的證人。涉案被告,包括新地聯席主席郭炳江及郭炳聯、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新地執行董事陳鉅源,及港交所前高層關雄生,早前先後抵達東區裁判法院。

案件上次在去年10月提堂,當時控方指要搜集海外證據,及取得銀行誓章,申請押後再提堂。五名被告被起訴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及串謀行賄等8項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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