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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屠龍小隊串謀爆炸殺警案,陪審團裁定第五被告賴振邦串謀爆炸罪名成立,其餘6名被告串謀謀殺等罪名全部不成立。
多名被告由囚車押送至高等法院。三男六女陪審團經過超過兩日退庭商議後,裁定案中6名被告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炸,罪名全部不成立,其中第五被告賴振邦交替控罪串謀爆炸罪成;6名被告串謀謀殺罪,全部不成立;而被告李家田管有槍械罪、劉佩凝串謀籌集財產作恐怖活動罪,亦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