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丫島海難研訊,港燈承認,沒有按牌照規定,安排四個船員在船上執行職務,亦無要求船員示範穿上救生衣。
負責南丫島船隊的發電科總經理鄭祖瀛,主動向委員會要求作供。他承認事發當晚,南丫四號只有船長、大偈及水手三人執勤,並沒有按08年續牌的要求,船上要有四個船員。鄭祖瀛解釋,當年續牌時,同類船隻都維持兩名船員的要求,不明白為何只有南丫四號需要增加人手,曾口頭問過海事處,但得不到正面答覆。鄭祖瀛又承認,每日南丫四號接載員工上下班,都只有三人執勤。
他又表示,由於國慶當晚並不是指定日期,因此船員並無作救生衣示範。而公司已經提升船上座椅的穩固度,救生衣亦由綁帶改成扣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