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歌曲《願榮光》禁令案,律政司上訴得直,上訴庭批出臨時禁制令。判辭指,歌曲牽涉嚴重的刑事行為,要立即制止,禁制令是最有效的方法。
高等法院原訟庭早前以平衡國家安全及言論自由下,拒絕批出歌曲《願榮光歸香港》的臨時禁制令。律政司不服提出上訴,指禁令是防止有人利用歌曲,煽動分裂國家。聆訊由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潘兆初、上訴庭副庭長朱芬齡及法官彭寶琴審理。
判辭提到,同意原審法官指禁制令可能令動機清白的人產生「寒蟬效應」,牽涉言論自由的權利,但上訴庭認為此案牽涉嚴重的刑事行為,要馬上制止,否則會對國家安全造成無可補救的破壞;有不同人士在網上用《願榮光》歌曲做非法行為,難以逐一檢控網上匿名用戶,要求網絡平台營運者停止為這些行為提供便利,說服平台刪除有關歌曲的短片更為有效,又指如果有法庭命令,平台都樂意配合,無證據顯示平台對遵守禁制令有憂慮或困難。
禁制令列明,學術或新聞活動等行為不受限制,法庭認為已顧及言論自由權利,又指任何受禁制令影響的人,日後都可向法庭申請豁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