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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承認煽惑他人投無效票 判囚兩個月、緩刑兩年

女子承認煽惑他人投無效票 判囚兩個月、緩刑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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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承認煽惑他人投無效票 判囚兩個月、緩刑兩年

【Now新聞台】一名女子承認煽惑他人,在去年區議會選舉投無效票,違反選舉條例,判入獄兩個月,緩刑兩年。

案情指51歲女被告楊詩頴去年區議會選舉期間,在網上轉載已離港前區議員李文浩一篇呼籲他人杯葛區議會選舉的帖文,並加上文字說明,煽惑他人在票上填寫姓名及身份證號碼,令選票無效。

主任裁判官徐綺薇判刑時表示,被告行為打擊選舉公平,罪行性質嚴重,考慮到被告認罪及求情因素,判處兩個月監禁,緩刑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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