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丫島海難研訊,委員會傳召港燈的康樂主任作供。他表示,事前沒有了解過海事處發出的特別安排通告,亦沒有採取措施確保船上有足夠的救生衣。
港燈助理康樂主任梁國偉與另一個同事,負責統籌十一國慶煙花觀賞活動,當晚他上了尾隨南丫四號的南丫二號。
委員會的代表律師問他,之前有沒有看過海事處發出的特別安排通告,裡面提到放煙花期間海上設有禁區,船上的小童無論什麼時候都要穿上救生衣,以及船長需要有參與者名單。
梁國偉表示自己很少上網,全部都不知道,只有同事口頭跟他說過,要待煙花放完,解封之後,船才可以駛回碼頭。他亦沒有採取措施確保船上有足夠的小童救生衣。至於人員名單,他說當晚在南丫二號準備點人數,南丫四號就出事,要開始救人。
而港燈未按日前委員會的要求,提供今次煙花活動的詳細資料,委員會主席倫明高就特別指出,不希望港燈刻意拖延,影響研訊。
其餘幾個南丫二號的乘客作供指,當晚尾隨南丫四號,相距約二百米,有人見到南丫四號開始下沉。他們將救生圈拋下海,但由於救生圈隨水飄流,很多人捉不到救生圈,南丫二號最後只救起十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