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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醫務衞生局建議修訂《輔助醫療業條例》,容許物理治療師及職業治療師在特定情況下,毋須醫生轉介,可直接為病人服務,當中包括病人須出示過去12個月醫生診斷證明。香港物理治療學會認為,等同仍要醫生診斷。
香港物理治療學會會長彭耀宗:「我們覺得比較失望,(建議)當中3種情況中,兩種情況都必須要經過醫生的診斷。因為就算現在我們收到一個轉介時,無論是3個月前、6個月前,我們物理治療師都會為病人做篩查及評估,看這位朋友是否適合作物理治療,所以不會完全依賴轉介信便去做,都要先做評估。既然如此,我覺得那封所謂的診斷信便不需要,我們有專業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