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故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02年的遺囑詮釋及遺產分配案在高等法院開審。代表律政司的英國御用大律師陳詞,希望法院能夠釐清,華懋慈善基金是遺產的受益人還是信託人。
律政司以遺產守護人身分入稟法院,要求法庭解釋龔如心02年遺囑的條文。律政司及華懋慈善基金,分別聘請英國御用大律師代表出庭。聆訊主要涉及在法律觀點的爭拗,不會傳召任何證人作供。
代表律政司的英國御用大律師陳詞時表示,希望法院能夠釐清基金的角色是屬於龔如心遺產的受益人還是信託人,並表示如果基金是唯一受益人,基金會就有權更改遺產的用途,意味遺產有機會不會用作慈善,這樣是否符合龔如心訂立遺囑的原意。
律政司又指,龔如心在遺囑中提及,希望將基金交託給一個由聯合國秘書長、中國政府總理和特區政府首長組成的管理機構,顯示龔如心不希望放手由基金會董事處理其遺產。他又表示,龔如心死前兩日,龔仁心、龔欣心、龔中心三姊弟才被委任為基金監管人,基金會除現金外,沒有其他投資,亦無經驗去處理有價值的資產。
02年龔如心訂立遺囑時,基金有500萬元,去到07年4月,龔如心過身時,基金只餘下320萬,他請求法官考慮基金能否執行遺囑訂下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