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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有同性戀者歡迎裁決,稱會考慮與伴侶留港發展,希望政府在工作和生活上承認同性伴侶的法律地位。資深大律師湯家驊則認為,政府需設特別制度處理。
終院有判決後,有同志團體連同大律師等召開記者會回應。
已與同性伴侶拍拖7年的Travas指,本來都打算與伴侶在海外結婚,今次判決後,會考慮與伴侶留在香港生活。
Travas:「如果我們生老病死,都可以將我們重要的時刻,在香港這個地方可以實行到,我想對於每個香港人來說是一件可喜可賀的事情。如果不幸我們離世的時候,其實餘下實際要處理的事情,可能是一些資產或是我們過身時的一些決定權,其實會否交回給我們自己最親近的伴侶決定比較好。」
終院裁定,政府沒有替代框架令同性伴侶關係獲法律承認是違憲做法。
曾負責其他同性婚姻案件的大律師認為,若政府之後提出替代框架,地位和實質上都要等同結婚。
大律師馬亞山:「政府可能會得出一個框架,不論叫民事伴侶關係或民事結合,推出比結婚次一等的伴侶結合形式,這樣做可能會引起麻煩,可能異性戀者會出來問為甚麼同性戀者可以有比結婚次一等的伴侶結合方式,而我不可以?」
本身是行會成員的資深大律師湯家驊估計,政府要設立特別制度處理海外結婚的同性伴侶問題。
湯家驊:「會否有許多同性伴侶特意前往紐約或其他地方結婚,然後回來香港申請相關服務,這些人有多少,特區政府是否能應付。政府要去想成立一個特別制度處理這個問題,而這個特別的制度是不會『大開中門』,我相信不是容易。」
湯家驊又認為,終院這次裁決是根據國際人權公約作出,而基本法是承認國際人權公約,因此毋須人大釋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