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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立法會三讀通過定額罰款條例的修訂草案,亂拋垃圾和店舖阻街等罰則分別上調至3000元及6000元,10月22日生效。
修例包括將亂拋垃圾及店舖阻街罰款由1500元分別增至3000元及6000元,會上多名議員支持,同時關注執法效率。
立法會議員(勞工界)梁子穎:「執法人員到現場會叫店主執走貨物搬入店舖,執法人員會影相記錄,有分事前相和事後相,就當作完成工作,但實際上這些都是縱容街道阻礙的行為。」
立法會議員(選舉委員會)陳凱欣:「前線人員的行動可能是一、兩個人面對整間店舖或是數間店舖的員工,如果遇到反彈較大的商戶,隨時會引起爭拗或衝突的問題,自然會影響執法效率。」
亦有議員認為,阻街罰款的上調水平太高。
立法會議員(社會福利界)狄志遠:「這種變動是對誤犯小販而言是過於嚴苛,我們和一些小販談過,六千元基本上是半個月收入,如果一個月不經意收到兩至三張罰單,他那個月就是白做。」
立法會議員(批發及零售界)邵家輝:「檢控1500元,檢他一張,每日檢控他一張,每日檢控他兩張,他還怎會夠膽,如果你們將來加到6000元,對這些商戶壓力大嗎?當然大。」
有議員則提出累進制罰款。
立法會議員(九龍中)楊永杰:「同一個月再罰應增加罰款,再犯一直增加上去,令到他們『肉赤』,才不會令輕易當罰款為交租。」
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從法例原意、執法成效、量刑合理性等角度考慮之後,我們認為現階段不適宜就店舖阻街罪行,推行累進制定額罰款。」
狄志遠發言時指,會投棄權票,最終會議以不記名表決以大比數通過,自由黨三名議員投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