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歉,我們並不支援你正使用的瀏覽器。
為達至最佳瀏覽效果,請更新至最新的瀏覽器版本。
如有問題,歡迎電郵至 pccwmediaiapps@pccw.com 查詢。
為達至最佳瀏覽效果,請更新至最新的瀏覽器版本。
如有問題,歡迎電郵至 pccwmediaiapps@pccw.com 查詢。
廣告
【Now新聞台】立法會通過環境影響評估條例修訂決議案。
修訂提出四項改善環評條例措施,包括建立中央環境數據庫、更新指定工程項目清單、更新技術評估要求及善用直接申請環境許可證途徑,令環評程序所需時間可縮減約一半,即一般項目需時18個月,較大型或複雜項目需時24個月。
同時將需要做環評報告的主要工程項目發展規模下限,由20公頃提升至50公頃,並會剔除發展項目至少要有10萬人口的下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