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歉,我們並不支援你正使用的瀏覽器。
為達至最佳瀏覽效果,請更新至最新的瀏覽器版本。
如有問題,歡迎電郵至 pccwmediaiapps@pccw.com 查詢。
為達至最佳瀏覽效果,請更新至最新的瀏覽器版本。
如有問題,歡迎電郵至 pccwmediaiapps@pccw.com 查詢。
廣告
![立場新聞案 控方:即使其他傳媒有類似報道跟控告兩名總編無關](https://images-news.now.com/newsimage/NewsImage/C-STAND-230627-18.jpg)
【Now新聞台】已停運的立場新聞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案,控方在結案陳詞提到,即使其他傳媒有類似報道,有沒有起訴它們跟控告兩名總編無關,辯方質疑控方到現時都說不清串謀的控罪元素。
前立場總編輯鍾沛權到區域法院應訊,控方指,法庭不用衡量涉案文章的國安風險,而是由政府及專家衡量,又指不是禁制所有政治言論,但要思考如何不煽動仇恨,報道不應以煽動言詞強調違法主張。
立場新聞提供平台宣傳不應被關注的政治人物,反中央、反政府增加他們的曝光率,就算其他媒體以類似手法報道相同事件,內容相若的文章,放在不同媒體效果不一、發布意圖亦不一。
要考慮發布文章時的公眾情緒、人心氣氛不和、社會氣氛不穩,看了激烈文章後,可能加深市民憎恨中央及港府,從留言可看到文章效果,即使其他傳媒有犯事,不代表不可以告立場新聞。
辯方指,串謀要有至少兩人達成協議、有意圖、以必然犯法行為達到後果。
控方到結案陳詞才說蔡東豪是「主腦」,但開案陳詞及控罪都沒提過蔡東豪,結案才突然提出,加上蔡東豪得「一個腦」,文章亦沒有「腦」,沒有「兩個腦」不能促成串謀。
控方一直都說不清控罪元素,包括何時、怎樣達成協議,被告從頭到尾都開宗明義表明「協議」就是創刊辭,想做怎樣的網媒,守護民主、人權等普世價值,這協議沒有可能達成犯罪行為。
案件審了55日,控方都未能指出任何一篇文章有錯,又說一篇文章無論怎樣都會有部分人不高興,在自由言論的社會,有敵對、仇視,如果這樣也要負責,就不用做傳媒,認為是對政權以及公共秩序有威脅,才算是煽動暴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