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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立法會一個法案委員會繼續討論有關區議會改革方案,政府稱,會將以往區議會曾出現的「亂象」列入負面行為清單及指引,杜絕以往有區議員無盡職履責的情況,例如阻撓與會人士離場。
區議會改革方案早前出爐,當局表明將會制定指引,列出區議員應有表現及負面行為清單,在立法會相關的法案委員會上,當局稱,會翻查區議會記錄,將曾出現的不當情況列入清單。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民政署專員會翻查過去區議會記錄,有甚麼無盡職履責的情況,我們會列出來,然後哪些應放入我們負面行為清單,舉例干擾會議進行、或者不讓一些出席會議的官員、或者區議員離場或進場。」
立法會議員(選舉委員會)陳紹雄:「如果不依據這個指引的話,後果可大可小,可以是停職。我就調轉問為何不將它變為附屬法例,包括讓立法會有機會給意見以及確保入面的指引是恰當的,因為我們目的是想做好議員行為表現。」
麥美娟:「如果我們這個變成一個附屬法例,擔心就是沒有了靈活性,亦沒有了效率。因為可能有一些情況在一些會議經常出現時,我們要很快修訂有關指引,將這些行為變成負面行為清單內的一點。」
麥美娟稱,將不時檢視會議情況,希望出現問題時可以及時糾正,確保議員盡職履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