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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申請永久終止聆訊被駁回。法官認為特首在指定法官任命上,並沒有絕對決定權,被告「選擇大律師」的權利亦非絕對,不同意被告的審訊會不公。
黎智英涉嫌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件將於9月開審,辯方早前申請永久終止聆訊,認為特首任命國安法指定法官欠缺透明度,令法庭對他表面上有偏頗,而國安委成員與其他據稱代表中央意見的人士,不真誠地行事,看來是要聯合行動,無視法庭批准,令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不能代表黎智英,行政及司法的職權分立制度蕩然無存,隨後的審訊都會受政治干預,等同濫用司法程序。
3名指定法官在判詞反駁指,司法人員的任命都是經由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建議,委員會是獨立諮詢機構,特首在誰人可獲任命為指定法官上,並沒有絕對決定權。每名法官獲分派甚麼案件,亦是由司法機構處理,法庭聆訊一般是公開,裁決理由也是公開宣布,即使被定罪,被告可提出上訴。
判詞又指,沒有證據證明國安委不真誠行事,被告「選擇大律師」的權利並非絕對,Tim Owen在香港
沒有全面執業資格,被告仍可得到律師事務所和由六名大律師組成的團隊提供服務,包括一名資深大律師和多名資歷不淺的大律師,他們處理刑事案件經驗豐富,被告可得到公平審訊。
法官認為被告提出的理由,無論個別或整體而言都不成立,考慮到案中罪行的性質及嚴重程度,明顯傾向應該審訊,駁回終止聆訊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