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歉,我們並不支援你正使用的瀏覽器。
為達至最佳瀏覽效果,請更新至最新的瀏覽器版本。
如有問題,歡迎電郵至 pccwmediaiapps@pccw.com 查詢。
為達至最佳瀏覽效果,請更新至最新的瀏覽器版本。
如有問題,歡迎電郵至 pccwmediaiapps@pccw.com 查詢。
廣告

【Now新聞台】身兼大律師的前立法會議員陳淑莊因佔中案被裁定罪成,大律師公會紀律審裁組裁定她的行為或致大律師專業聲譽受損,下令譴責陳淑莊。
陳淑莊被控佔中期間,涉嫌煽惑公眾妨擾及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
2019年被法庭裁定罪成,判囚8個月,緩刑兩年。大律師公會向會員發通告,指紀律審裁組裁定她的行為或致大律師名聲受損,下令譴責。
審裁組指,雖然陳淑莊在佔中期間,發言時無表明大律師身份,但在政黨發揮關鍵角色,又曾代表法律界別,作為大律師及立法會議員理應知道或相信自己的言論會影響群眾參與佔中但無作警告,裁定投訴成立。
陳淑莊須支付14萬元訟費。